委員會組織架構
ESG 指導委員會
本公司於民國112年11月設置ESG指導委員會,由三名董事(含兩名獨立董事)組成, 主席為陳家湘先生。委員會職權包括 (1)負責擬定公司ESG願景及策略(2)監督ESG執行委員會執行狀況。
委員姓名 |
是否為獨立董事
|
專長
|
2023
年出席次數 |
2024 年出席次數 |
陳家湘
|
x |
經營管理、領導決策、產業知識
|
1次 | 1次 |
謝徽榮
|
v |
經營管理、領導決策、財會專業
|
1次 | 1次 |
梁明成
|
v |
經營管理、領導決策、產業知識
|
1次 | 1次 |
ESG 執行委員會
因應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實施之「上市上櫃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」,精材公司經董事長授權高階經理人擔任主任委員,於2015年9月成立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
(CSR
Committee),並由公司內各部門組織推派代表,包括人資、環安衛、業務、設計開發、法務、廠務、採購等跨部門成員兼職組成委員會。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每季召開會
議,藉各部門代表於日常業務中與利害關係人持續溝通並收集反饋資訊,落實執行各項CSR相關工作,並於會議中彙報與各部門間協調進度,以完成有關利害關係
人之各項議題管控,落實高階經理人之承諾,促進經濟、環境與社會之間的平衡與企業永續發展之實踐。為此,精材公司訂有ESG政策,也將依該政策持續推動、
改善以俾追求提升公司競爭力與回饋社會的理念,實踐企業應負之社會責任,並將實踐成果與利害關係人關注議題每年一次至董事會報告,董事會檢視策略的進展,
並於需要時督促經營團隊進行調整。
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2021年12月13日證櫃監字第11000715832號令,為配合國際發展趨勢,實踐永續發展之目標,強化我國上市
上櫃公司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,本公司爰修正名稱為「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」,並將委員會更名為ESG委員會,持續追求企業永續發展。2023年11月,為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,經董事會核准設立ESG指導委員會,原ESG委員會更名為ESG執行委員會。
ESG 政策![]() |
ESG
執行績效![]() |
利害關係人專區![]() |
關於本報告書![]() |
企業永續營運![]() |
關於精材![]() |
公司治理與營運績效![]() |
安全職場文化![]() |
供應鏈永續經營![]() |
創新驅動成長![]() |
環境保護![]() |
創造幸福職場![]() |
社會參與與共好共榮行動![]() |
附錄![]() |